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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候选人简介(1)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6日来源:

 

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候选人简介(1)


时间: 01-10 10:05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编者按

自1993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本报联合首都各大新闻单位,成功举办了五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评选活动,对树立人民检察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检察人员无私奉献、不断进取,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为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作风建设,全面推进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向全社会展示当代检察官的风采,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本报联合中央14家主要新闻单位举办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评选活动。现将全国检察机关推选出的32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广大读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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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票截止时间为2006年1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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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吴春妹(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主诉检察官

吴春妹热爱检察事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业绩。先后参与和承办一系列重特大案件,包括被称为中国股市第一案的“中科创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部级受贿案、“2·13”王宝森系列案中部分被告人受贿、贪污案;全国最大走私象牙案;“新国大”系列期货诈骗案;全国最大利用芦荟诈骗系列案等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办理金融、证券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专家型检察官”,受到金融界专家和法律界学者的高度评价。

吴春妹秉公执法,业绩显著,曾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各1次,2004年荣获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称号;200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检察官”;2004年被北京市委评为“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5月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北京市先进工作者”。

02.王炳祥  天津市静海县检察院检察长

王炳祥40岁时任天津市静海县检察院检察长,一干就是12年。在这短短的12年里,静海县检察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2年连续立功受奖,共获得近60项集体荣誉,2001年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系统首批“人民满意的检察院”,2004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王炳祥本人在2004年被评为“第五届中国优秀检察官”。他带领这支队伍创造了自1978年恢复成立检察院以来整整27年无干警违法违纪的清白纪录,并且自2001年以来实现干警违法违纪“零举报”,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静海经验”。他倡导建立的适合基层检察院特点的职务犯罪侦查案件质量保证和评估体系,成为实现十年来“无错案、无判后申诉、无办案事故”的制胜法宝。

王炳祥又是一名“儒将”,十几年来,他在全国、省市级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撰写的《农村经济组织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探讨》获得“金鼎奖”。

03.安军旗 河北省定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

安军旗,河北省保定市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1985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以公正执法、为民执法为己任,主办和组织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40件29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他始终站在基层反贪一线,在投资85亿元的国华定洲电厂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促使节约资金5亿元,实现职务犯罪、违法违纪、生产事故“三无”,带领反贪局荣立集体一等功2次,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3次。他分管的办公室、政工等其他7项工作,始终在保定市检察系统25个基层院中位居前列。

“在拼搏中享受人生,在奉献中品味快乐”,是安军旗的座右铭,他先后获奖26次,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荣获“河北省新长征突击手”、“河北省优秀青年卫士”、“河北省检察系统十大职业道德标兵”等荣誉称号。2004年4月被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政府授予“河北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04.杨璋年 山西省阳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璋年自参加工作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学习, 自觉维护团结、服务大局,关爱下属、体察民情。1986年起,他开始赡养一位65岁的孤寡农村老人。20年来,他以博爱与责任,像亲生儿女那样给予了老人无微不至的关怀,成为街坊邻居交口称赞的和睦家庭。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他带领办案同志们排除干扰、顶住说情、秉公执法;满腔热情地对待群众的合理诉求,定分止争、平冤申屈,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2005年7月杨璋年被山西省检察院授予“建设和谐社会模范”称号,同年11月被山西省委政法委授予“山西省十大杰出政法干警”称号,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为其颁发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被中共山西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授予“山西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称号。

05.布和(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检察院检察长

布和工作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特别是任托克托县检察院检察长以来,重点抓了查办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强化执法监督三项重点工作,查办大案要案工作成绩突出。其中白某滥用职权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基层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优质案件”,查办的4件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优胜单位”。

托克托县检察院成功地推行了目标管理动态考核机制,先后被呼和浩特市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200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布和本人先后被呼和浩特市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三等功、二等功和一等功各1次。布和在工作中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控告申诉工作,托克托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室2001年和200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06.王红日 辽宁省海城市检察院检察长

王红日,法学硕士,在读法学博士,系高检院专家型人才培养对象。2002年10月任海城市检察院检察长以来,他面对全国模范检察院的荣誉,提出了保先升位,创新发展,全面打造“海检模式”的新目标,围绕为地区经济建设服务和争先创优两个工作定位,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2003年,海城市检察院被辽宁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被省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4年他全身心抓好省院“两大考评”体系的落实,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实现了“鞍山争第一,省里站排头,全国创一流”的目标,海城市检察院分别被鞍山市检察院、辽宁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王红日围绕打造“海检模式”提出的“提炼海检精神,锤炼海检作风,完善海检机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2004年和2005年省检察院两大考评体系验收,该院获省检察院21个A类地区总分第一名。

07.张维忠 吉林省梅河口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1997年张维忠从部队转业后被分配到梅河口市检察院工作。在部队,他是一个好干部,多次立功受奖。转业后,他恪尽职守、不断进取,在公诉人的岗位上做出了显著的成绩,先后被吉林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被通化市委授予“人民满意模范政法干警”,被梅河口市评为“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又被吉林省检察院荣记一等功,省检察院作出了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向他学习的决定。

张维忠立足岗位,办理了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田波案等坑民害民案件150余件,件件办成了铁案。他忠于法律,每当有急、难、险、重任务时总是冲在最前头,迄今他办理的400多起案件,没有一件错案。他家境困难,爱人失去工作,但他从没利用手中的权力,办过一件金钱案、关系案。他刻苦钻研,在短短的几年内,不仅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还扎实掌握了大量的与法律相关的其他专业知识,成为一名全省闻名的“专家型检察官”。

08.魏艳玲女 黑龙江省密山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魏艳玲曾先后被评为“鸡西市检察系统优秀干警”、“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和“黑龙江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2004年12月,黑龙江省检察院为魏艳玲记个人一等功,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作出在全省政法战线开展向魏艳玲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05年4月,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2005年12月,被授予第五届省级“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从检10多年来,魏艳玲先后在研究室、控申科和公诉科工作。2001年5月,她被确诊为血癌晚期后,做了骨髓移植手术,免疫力降低到零,她仍然坚持在办案第一线。3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诉案件116件,起诉准确率、不起诉准确率和法定时限结案率均达到了100%。魏艳玲患病后,为了筹集巨额的手术费用,丈夫到处找医院卖肾,年迈的母亲为了节省10元住宿费而睡在医院的楼梯上,可她从没有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过一次私利,拒礼拒贿数万元。 

09.芮振伟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芮振伟长期战斗在反贪查案一线,因工作业绩突出,曾被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被上海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2004年2月被评为“上海市检察标兵”;2005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贪局长”。据统计,2002年至今,他组织指挥和参与办案65件69人,其中大案64件,要案32件,总案值58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亿余元。

芮振伟勤于思考,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办案管理机制,先后建立了举报线索筛选评估机制、突破案件谋略运用机制、办案预警机制、一案一议机制、案件质量考评机制等,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2002年以来,所办的案件基本达到了延长侦查期限为零、退回补充侦查为零的质量指标;提起公诉的案件做到了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和判决书“三书一致”。

10.吴刚 江苏省通州市检察院检察长

吴刚于2001年7月担任通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以来,在全院确定了“发扬传统,在务实中保持;与时俱进,在创新中发展”的工作思路,带领全院干警奋力拼搏,在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基础上,先后又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等全国荣誉9项,江苏省文明单位、集体一等功等省级荣誉12项,成为当地党政机关学习的一面旗帜。

吴刚2次荣立三等功,被高检院、江苏省检察院评为“检察宣传先进个人”,2004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他所倡导的“检察长首访负责制”经验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四年中组织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338件(次),让来访者满意而归。他十分重视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的提升,所在院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接待员,省、市级劳动模范,“十佳检察官”等一批先进典型。他重视执法规范化、内部管理科学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

11.袁培芬(女)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检察长

袁培芬自1996年调检察机关任职以来,先后荣获市“特级劳动模范”、全国检察机关“模范检察干警”、全国“三八红旗手”等14项荣誉称号。

为谋求检察工作的发展、确保公正执法,她以院为家,呕心沥血,励精图治。在任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刻苦钻研检察业务,经她把关的3500余件批捕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错案。为了确保公正执法与案件质量,她以科学的办案机制与严密的办案制度做保障,以自己一身的清廉与正气保障秉公执法。三年来,查办贿赂案件27件。2005年,该院被评为市级先进检察院,彻底改变了后进院的面貌。

袁培芬曾连续四届以最高票获北仑区“十佳公仆”称号。她生活俭朴,富有爱心,先后资助打工者与贫困学生等20余人、10余万元,并说服企业建立“帮教基地”,热忱帮助失足青年走上正道。

12.魏竹梅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检察长

 

魏竹梅有着20余年的从检经历,自2002年担任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检察长以来,勤勤恳恳,带领全体干警,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使该院多项工作名列全市、全省和全国前列。她本人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第四届“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安徽省首届优秀公诉人”、“十佳检察官”等荣誉称号。2005年被安徽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1次。

魏竹梅常说,没有落后的检察院,只有落后的检察长。她上任后的第一年,该院有5项工作在全市量化考核中第一次进入前三名,第二年总共有10项工作全部进入前三名。

艰辛的付出换来了丰厚的回报。2002年以来该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第六届省“文明单位”等36项荣誉,2005年初,又相继被安徽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全国先进检察院。

13.余学斌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检察长

2002年以来,余学斌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十佳反贪局长”,全国“打黑除伞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5年8月,被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荣记个人一等功。

2002年3月余学斌任南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两年间他就领导和带领反贪干警查处了194件197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2003年底,余学斌同志调任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两年间,他所领导的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该院反贪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反贪局”荣誉称号,控申举报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有19项工作被省有关部门评为先进。在他的领导下,该院先后有3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人民满意检察干警”、全国“优秀公诉人”,2人被高检院荣记一等功。

14.曹忠彭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检察院检察长

1981年,曹忠彭毕业分至九江市检察院,先后任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公诉处长。2001年初任庐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善于攻坚克难、务实创新创造“一流”业绩,是他26年检察生涯的写照。他总能将所任职的部门从相对落后带入全省、全国先进行列。他倡导“活力检察、实力检察、魅力检察”,使该院成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并获得全国十佳检察院提名奖。他个人先后获得“全省人民满意优秀公务员”等荣誉40多项。他探索基层院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实现“业务管理流程化、队伍管理全员化、检务管理信息化”。他用先进理念规范执法。该院在全省率先成立“案件质检”、“民企维权中心”,五年来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101件,无一错案。他遭遇车祸带伤工作,足部骨裂拄双拐上班。他26岁的小弟病重等他带到上海治疗,他因办案拖延直到小弟病亡才从一线赶到医院。他处理完母亲丧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礼金全部退还。

15.李美兰(女) 山东省招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控告申诉科科长

李美兰在控告申诉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17年,先后处理来信来访1970余件;她多次临危受命,平息化解告急访、集体访126件,被当地百姓称为“金都女包公”。她曾经陪一个以冻死相要挟的老太太,在冰天雪地里站了3个小时,以几乎冻僵的身躯,融化了上访老人心中的坚冰,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她在和300多名上访村民长达9个小时的沟通中,没有喝一滴水,靠一腔真诚稳住了局势;她身患癌症,手术后没等身体完全恢复就投入了工作,三次从工作岗位上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李美兰2003年被山东省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200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称号,被山东省妇联、省检察院表彰为“三八红旗手”和“十佳女检察官”;中共烟台市委和山东省检察院先后作出决定,号召全市共产党员和全省检察干警向李美兰同志学习。

16.蒋汉生 河南省检察院主诉检察官

蒋汉生从事检察工作20年来,对法律忠诚执着,对人民满腔热忱,恪尽职守,严于律己,先后办理各类案件200余起,成功主办56起抗诉案件,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突出贡献,曾多次受到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一等功2次。多年来,他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本着“错案就要纠正”、“有罪的人必须受到追究”的执法理念,成功办理多起有影响的抗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特别是胥敬祥被错误关押13年一案,经过他7年多的不懈努力,通过抗诉最终得以纠正,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5年来,蒋汉生同志的先进事迹曾多次宣传报道,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和赞扬。贾春旺检察长两次作出批示,高检院授予其“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并作出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向蒋汉生同志学习的决定。2005年12月,他被中宣部、司法部、中央电视台联合评选为“2005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被法制日报评为“2005年度法制新闻人物”。

17.王为民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检察长

从检19年,王为民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1次,荣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连续2次被湖北省检察院、省人事厅联合表彰为“优秀检察干部”、“人民满意的检察官”,2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3次荣立个人二等功,多次荣立三等功。

作为公诉人,他总结出审查经济犯罪大要案证据的“二次分类梳理法”等经验,先后成功办理了武汉市首例挪用巨额公款炒股案、全国八大发票犯罪案之一的特大印制倒卖发票案等重特大案件,所办的案件均无漏罪、漏犯,起诉准确率、有罪判决率达100%。1998年3月,他被任命为反贪局常务副局长,先后主办厅局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7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

2002年12月,王为民担任武昌区检察院检察长,他在全省首创了“破一点、连一线、成一网”的职务犯罪一体化侦查模式和“便民投诉机制”,2005年该院全年检察工作在全省综合评定中位居第一。

18.彭新文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检察院检察长

彭新文2000年任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他带领干警开拓进取,争先创优,使该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并相继荣获“全省基层院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先进检察院”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他个人曾被市政府荣记二等功3次,被湖南省检察院荣记一等功2次和二等功1次,连续三年被授予全省“优秀检察长”称号。

他严格自律,善于带班。他提出了“循序渐进、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使全院实现了连续六年无干警违法违纪、无错案、无办案安全事故管理目标。他严格执法,并创新出了侦查职务犯罪“三线合一”等办案机制,六年来,全院共立案查处贪贿、渎职等职务罪案162起175人,立案数、大要案数连续六年位居全省基层院前列,他还撰写法学论文10余篇,先后在《中国检察论坛》、《湖南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

19.陈思民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检察长

陈思民以“优秀人才不断涌现,检察事业持续一流”为目标,努力探索基层院检察事业的发展新路,使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近三年来海珠区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首届“十佳检察院”等诸多荣誉称号。陈思民先后被评为“广州市十大杰出青年”、“中国优秀青年卫士”、“中国优秀检察官”。

陈思民提倡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侦查人员要善于从新闻背后发现案件线索,办案效率大大提高。近三年来,海珠区检察院查处职务犯罪立案数和要案数均居广东省各基层检察院之首。陈思民创造性地将文化育检的理念引入到各项检察工作的管理中来,在案件质量保障方面,大胆地把经济学中的“指数”引入到检察业务管理中来,创设了“指数管理”机制。该院在全省基层院量化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第一。近三年来他撰写的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近60篇次。

20.黄炳雄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检察院检察长

2002年以来,广西岑溪市检察院检察长黄炳雄坚持从严治检抓队伍,狠抓办案促发展,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以慈母之心关怀爱护干警,用铁石心肠严格管理队伍,得到了岑溪市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评价。

黄炳雄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检察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集中力量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并取得了显著成绩。2002年以来岑溪市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7件8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80多万元。黄炳雄时时刻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常年与干警战斗在第一线,为全院干警作出榜样。

几年来,黄炳雄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自觉过好“人情关、金钱关、权力关、美色关”,做到了不为情所动、不为钱所诱、不为权所惧、不为色所惑。

21.陈卫 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检察长

执法如山,清廉为民,这是对陈卫的真实写照。1998年,陈卫担任澄迈县检察院检察长后,很快将一个落后的院带入先进检察院的行列。2003年,陈卫转任文昌市检察院检察长,三年时间,文昌市检察院在班子、机制、业务等建设方面名列全省前茅。

2005年,该院办理了一起伤害案件经审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作出不捕决定后他通过回访,发现案件当事人詹某家境非常困难,三口之家挤在一间破篷子里。他出资4000多元,为詹某建起一间简易房屋,詹某非常感动,表示决不再干违法犯罪的事。像这样情系群众、关爱弱势群体的感人事例举不胜举。几年来,该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先后被高检院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陈卫被海南省政府评为“1999至2000年度综治先进工作者”,被海南省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200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一等功。

22.杨洪梅女 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检察长

杨洪梅是重庆市基层检察长的杰出代表。自担任检察长以来,她带领渝北区检察院的整体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呈现诸多亮点:一是首创纠正、预防超期羁押的“一证通”制度,目前已在重庆市基层政法机关推广实施;二是建立刑事案件“捕诉快速通道”,有效提高办案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推出为民新举措“点名接待制度”,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四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是重庆市检察院确定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试点单位”;五是大胆接受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挑战,积极实施改革。

任职三年来,她带领渝北区检察院取得了不凡的业绩:该院先后荣获“全国十佳反贪污贿赂局”、“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5年1月杨洪梅被重庆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23.王岚女 四川省南充市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

王岚曾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政法战线先进干警”,被四川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0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十佳渎检处长”,并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她所带领的渎检处被四川省检察院评为“先进处室”,荣记集体二等功。南充市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连续7年获得四川省检察院年度目标考核第一、二名。

她办案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审能力非常强,在四川省渎检战线上出类拔萃;二是善用谋略;三是以身作则,很能吃苦。她参办、主办和指挥查办了四川省影响甚广的“黑保护伞”案——广安市广安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梁维东等3人徇私枉法、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参与贩毒案,被评为2004年度“全国十大渎检案”之一的“东观问题猪肉”系列渎检案,南充市首例“零口供”徇私枉法案等一批大要案件。

24.张景刚 贵州省六盘水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张景刚身处反贪工作的一线,工作中他雷厉风行、恪尽职守。在他的带领下,2002年至2005年,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年均立案86件102人,院均立案数、大要案比例居全省之首。

张景刚在工作中勤于思考,敢于探索。他适时改变反贪局办案模式,实施内部办案整体化。他大力推行侦查一体化建设,并努力付诸实施,全市各个基层院反贪局工作呈现全面、平衡推进态势,他们的先进经验被省检察院在全省反贪系统予以推广。

2003年6月,他在母亲刚刚去世的情况下,率领全市反贪干警创造了平均日立一案的优异成绩。2004年下半年,他连续动两次大手术,仍没有放下自己的职责,当年六盘水市反贪工作目标考核名列全省第一,并带出一支荣获“全国优秀反贪局”、“集体一等功”等诸多荣誉的反贪队伍,涌现出一批立功受奖的反贪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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